各位2020屆畢業生:
根據《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財科教〔2019〕19號)文件有關規定,為做好我院2020屆畢業生第二批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
1.我校2020屆畢業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間已享受免除全部學費政策的學生除外);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守憲法和法律;
3.在校期間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誠實守信,道德品質良好,學習成績合格;
4.畢業時自愿到中、西部地區基層單位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工作(具體界定見附件1),服務期在3年以上(含3年)。
二、本人申請材料
1.學生本人填寫的《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附件2,兩份);
2.就業協議書或勞動合同復印件(兩份,選調生、大學生村官等若無合同,需報送組織部文件);
3.就業證明(附件3,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4.本人身份證及中國銀行湖大支行銀行卡復印到一張A4紙上,復印件上需手寫姓名、身份證號和銀行卡號(一份);
5.根據需要,由學生本人簽字確認的其他證明材料(兩份);
6.若存在二次分配的畢業生,還需提供二次分配就業證明(附件6);
7.《2020年畢業生第二批基層就業學費補償申請匯總表》(附件4,一份)(電子版)或者《2020年畢業生第二批基層就業貸款代償申請匯總表》(附件5,一份)(電子版)。
三、材料提交時間
1.請符合申請條件的同學于12月12日前聯系學院資助兼干老師,并于12月16日(周三)前將紙質材料送至相關老師處(本科畢業生將材料送至董興陽老師處,研究生畢業生將材料送至葉長琦老師處),同時將電子版材料分別發送至對應郵箱。
四、注意事項
1. 填報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基層就業學費補償貸款代償工作相關注意事項》(附件7);
2. 就業協議或勞動合同僅提交復印件,請勿提交原件;
3. 不得修改申請表格式,申請表中“就業單位地址及郵編”一欄中的地址,應與就業證明中所填寫的地址一致,且為該生目前工作所在地(不是總公司地址)。就業證明相應位置應加蓋人事部門公章或組織部公章,無人事部門公章的單位應開具相關證明;
4. 材料中填寫的所有地址,都須嚴格按照國家統計局網站 (網址附后)公布的2020年行政區劃填寫;
5. 匯總表中“是否為縣政府所在地”一列,需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全國行政區劃信息查詢平臺;
6. 學費補償貸款代償標準,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學費補償與貸款代償“就高”申請,即:貸款金額高,則申請貸款代償;學費金額高,則申請學費代償;
7. 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畢業生,應同時提供相關貸款證明,且按畢業時與經辦銀行簽訂的還款計劃書按期如約還款,避免因國家分年度撥付的代償資金不能按期足額支付貸款而造成違約;
8. 《2020年畢業生第二批基層就業學費補償申請匯總表》(附件4)(電子版)或者《2020年畢業生第二批基層就業貸款代償申請匯總表》(附件5)(電子版)內“就業詳細地址應”與本人就業證明中的一致;
9. 若證明材料準備不齊全又不能在規定時間內補齊,學院將不予報送。
五、聯系方式
葉長琦老師:
聯系電話:0731-88821972
聯系地點:湖南大學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210辦公室
工作郵箱:ycq2020@hnu.edu.cn
董興陽老師:
聯系電話:0731-88821761
聯系地點:湖南大學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208辦公室
工作郵箱:dongxingyang@hnu.edu.cn
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
2020年12月9日